落实就业政策 拓宽就业渠道
——宁陕县城乡居民就业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宋礼孝 胡顺芬
就业乃民生之本,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中省市就业政策,积极实施就业援助,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扩大就业安置,城乡就业率稳步提升,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我县城乡居民就业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我县共有各类劳动力33788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8208人,城镇劳动力558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1283人,常年在外务工达1万人以上。城镇年新增劳动力571人,新增就业岗位安置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5年控制在3.6%以内。回本县大中专毕业生866人,已就业553人,待业313人。城乡居民就业工作有序推进,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收入稳步增长。
二、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落实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26本,享受税收减免政策65人次,享受免费职业介绍8000人次。发放小额贷款453.3万元,其中贴息贷款257.3万元。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动就业和农民增收的突破口,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展适合岗位需求的技能培训。近三年,共举办创业培训10期,培训867人;开办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班28期,培训4286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69人。
(三)加强劳务信息服务。针对金融危机农民工大量返乡情况,及时成立了返乡务工人员就业服务领导小组,设立接待窗口,发布就业信息,宣讲就业政策。同时,聘请各行政村会计为就业服务信息员,每月负责传递就业信息,组织动员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落实帮扶政策和维权服务。
(四)多渠道扩大就业安置。积极引导县内各类项目建设单位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建立了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为企业招工用工提供免费服务。对用工达到10人以上的本地企业,政府给予补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张就业容量。仅200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69个。
(五)引导创业促进就业。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向返乡农民工延伸,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及时帮助其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将农民工的“返乡潮”转化为支援家乡建设的“创业潮”。2009年,举办创业培训1期2个班次,培训返乡农民工76人,为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99.3万元。全县3353名返乡农民工已有2403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72%。
三、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和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继续加强公共职业介绍工作,深入推进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四送一落实”活动,发挥好劳动力市场作用。
(二)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一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第三产业就业渠道多、劳动力需求量大的优势,将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旅游业的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商贸、餐饮等服务业。二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开发社区服务、机关后勤服务及城市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三是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转变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就业或自主创业。二是加强再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培训为主体,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创办的各类专项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各类民办培训机构为依托,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再就业培训格局。三是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将各种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和环境。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实施就业援助。抓好就业援助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将零就业家庭、“4050”劳动力、残疾人家庭、未能升学的农村新增劳动力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掌握就业状况,落实援助措施。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力度,采取政策鼓励、补贴吸引的方法,在各类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除安置“4050”人员外,将零就业家庭人员也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畴。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就业力度,调整和完善小额信贷工作制度,在对象、范围上进行适当扩展,使有限资金在促进就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强与沿海地区的联系和沟通,收集用工信息,争取用工岗位,将更多的劳动力输送出去,努力减轻本县的就业压力。一是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推进县区间劳务协作,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二是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根据农村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做到以培训促就业。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和农民工岗位培训制度,形成以信息引导为龙头、职业培训为依托、县区之间和校企之间协作为纽带的劳务输出新机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民工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大力推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建立农民工的医疗体系,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等突出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重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就业培训服务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