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经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4日起,在县城、集镇、村(社区)范围内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县城、集镇、村(社区)范围内居民和群众出行。每户家庭要严格控制外出采购生活物资人员数量和频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得外出。
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和群众按要求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宴请。
三、对人员聚集且无防护措施的特别是对扎堆跳广场舞、围桌打麻将、徒步健身等不负责任行为,村(社区)干部要及时劝散劝返。
四、积极支持商超、电商等开展生活必需品送货上门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出行几率,实行居家自我隔离,阻断病源传播途径。
五、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村(社区)网格化管控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镇、各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传达并监督落实本通知精神,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通报。
七、县城区、集镇、村和社区及各搬迁小区范围内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