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当前,全省报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呈增多趋势,我县尚未发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未来一段时间是遏制疫情蔓延的关键时期。外堵输入,内防扩散,是切断疫情传播的关键防控措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和省委省政府通告要求,现命令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协调,依法施策,调动一切力量,做实做细全面封堵,严防疫情输入。要继续在宁陕入境检测卡点、汽车站、宾馆、酒店、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秦岭服务区等流动性强的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县疾控中心要在24小时内不漏死角地完成医学留观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摸排确定每一名密切接触者。
三、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为单位至少指定一个(处)场所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配备管理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四、各镇要在最短时间内将所有密切接触者追踪到位并转送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逐一建立明细台账,确保不漏一人。要不折不扣落实14天医学观察期,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询问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每日观察信息汇总。医学观察期内如有异常表现,应按规定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宁陕县医院)隔离诊治。医学观察期满且无异常表现,方可解除隔离。
五、对非宁陕籍旅行、走亲访友人员入境,采用“劝返”等措施。本籍人员及在宁工作的非宁陕籍人员返宁后由相关镇和单位立即落实居家隔离14天防控措施,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管控单位应立即上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六、广大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做好个人防护。被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为隔离对象的人群,必须主动配合各镇、各单位落实好隔离观察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