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镇人大工作只有锐意创新,才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始终保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本文拟就新形势下宁陕县全面深化改革镇人大创新实践工作进行初步探究,以期引起各级党委对镇人大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高度关注与支持。
    一、基本现状
    2015年8月,宁陕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镇人大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宁陕县人大常委会抢抓机遇,及时组织开展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抓住加强工作监督、深化代表工作等“主枝”,推出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努力实现“枝繁叶茂”的履职效果。
    (一)服务大局意识成效显现
   自今年初以来,宁陕县的各镇人大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镇域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加油鼓劲。一是各镇人大组织辖区内的代表参与配合政府搞好脱贫攻坚工作。如梅子镇人大实施代表“一带二”工程(一带思想、二带技术和带产业),营造了依靠产业发展进行扶贫帮带良好氛围;金川镇创新开展人大代表“三联三带” 助力脱贫攻坚。以联选民带政策宣传、联产业带示范引领、联贫困户带脱贫摘帽为目标,为贫困户发展产业献计出力;二是各镇人大把社会稳定作为人大主席团工作议题,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政通人和;三是镇村建立了代表工作室(站)。各镇结合实情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站),做到了 “六有”标准。特别是城关镇现已实现村、社区县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全覆盖;太山庙镇在五个村设置了工作室,使人大代表有了“家”的感觉,使人大代表感受到履职更有信心、活动更加规范、关系更加紧密,真正实现了“人大工作与党委合拍、政府合力、群众合心”。
  (二)创新实践“底气”更加饱满
    据调研,宁陕县各镇人大的创新实践是有“底气”的, “底气”来自于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也来自于各镇人大扎实有效的自身建设。各镇人大结合“六个一”活动的开展,相继出台了各种制度,以巩固和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努力实践追赶超越。一是皇冠镇出台了《代表学习活动“四到月”工作机制》;二是太山庙镇创新建立代表下访制和建立议案建议办理“三见面”制度;三是金川镇制定“代表履职十个一”机制,明确代表要定期接访、走访选民、普法宣传等十项重点工作,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四是筒车湾镇:建立人大代表议事会“五个一”制度等等,促进了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在不断夯实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加大马力补足“底气”,放开脚步创新实践。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方面的主要问题
    目前乡镇人大日常监督仅依靠“兼职”的人大主席团,监督力量显然是比较薄弱的,乡镇日常事务繁多、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制约了乡镇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镇人大的工作人员往往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本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样的监督显得有些矛盾。
  (二) 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乡镇干部对镇人大工作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导致重大事项决定权未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镇人大的主动性不强,没有积极主动地和党委班子相衔接,主动把党委决策程序化、法制化,很多情况下是党委决策,接下来交由政府执行。
  (三)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实情况看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来自基层一线,由于知识水平和视野的局限,人大代表对自身职责与使命的认识不足,对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诉求的表达不够全面和深入,对一些现象和问题的探讨与思考显得有些表面化、感性化,缺乏足够的理性化思考。同时,基层一线工作任务繁重,代表们往往将人大工作看做“极不重要的副业”,导致代表履职不积极、不作为。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职责定位,增强监督意识。 一要正确认识镇人大的地位、作用和职权。乡镇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由人大选举产生、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镇人大与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要积极适应镇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明确提出,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负责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这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镇人大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三要准确把握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定位。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工作实际运转来看,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仅有的三个正科实职岗位之一,镇人大主席的首要职责任务就是搞好人大工作,要找准履职定位,紧跟全县追赶超越的要求,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监督中宣传、在监督中鞭策,使监督对象心甘情愿接受监督、心服口服接受监督。
   (二)处理“三个关系”,凝聚工作合力。一要处理好与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要自觉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把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作为工作重点,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处理好与镇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坚持监督支持并重,把帮助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从法治的角度想方设法帮助政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促进问题得到解决;要通过人大渠道广泛宣传政府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最终通过政府工作成就来检验人大工作效果。三要处理好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人大与乡镇人大的关系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县级人大也是乡镇人大的坚强后盾。乡镇人大要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多向省市县人大媒体投送工作信息、理论文章,提升镇人大整体水平。
  (三)、抓好重点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一要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各镇人大积极贯彻中省市的新要求,镇人代会每年应举行2次,努力把人代会开成依法、民主、务实的盛会;二是县人大常委会要适时组织召开镇人大创新实践工作现场观摩会议,进一步巩固镇人大创新实践取得成果,确保全面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要抓好监督工作。要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精心筛选监督议题,组织代表积极开展审议监督,并形成审议意见转政府及站所办理,并向代表通报办理落实情况。 三要做好代表工作。要切实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升代表执行职务的水平;要充分发挥代表工作站(室)的作用,常态化地开展学习交流、接待选民、化解矛盾等履职活动,使代表工作站真正成为代表履职的主平台。四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细化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工作制度、固定2名专兼职人大干部,满足工作需要;要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大力宣传代表的履职事迹,激励代表履职尽责为民;要继续创新理念,在坚持完善评议站所等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决定重大事项、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办法,通过实践创新,达到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