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围绕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的水、电、路、住房、信息、素质提高、产业建设等需求,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提高保障脱贫能力,加快脱贫步伐。

(一)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坚持脱贫攻坚与区域发展协调推进,统筹贫困区域一体化发展,帮助贫困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按照“一主一副五镇十个社区”布局,重点提升县城功能,加快县域副中心镇和重点镇建设。通过发展全域旅游,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并与村庄整治、农村危房改造有机结合,吸纳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为导向,落实避灾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保障、新型社区管理相配套的政策,抓好“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宅基地腾退复耕与两证办理、社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新型社区综合管理等配套工作,彻底改善群众生存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安置办)

(二)持续改善基础条件。一是抓好交通建设。坚持“对外扩大联通,对内提等升级”,抓好石宁、丹宁过境高速公路争取,加快石宁、镇宁公路宁陕段等116公里国省道建设,实施筒新、月太等10197公里县乡农村公路建设,完善37332公里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提高贫困村公路通行水平,重点解决好贫困村的行路难问题。二是抓好水利建设。加强重点集镇防洪工程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和防灾抗灾问题。实施丹治水保、水源地保护项目,治理水土流失200平方公里,三是抓好电力建设。新建35千伏线路4条、95公里、变电站3座,改造10千伏线路247公里,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用电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问题。四是好“美丽乡村”建设。将美丽乡村示范村纳入“十三五”规划的10个旅游示范村一并建设,实施40个贫困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现集镇和常住人口3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

(三)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大力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实现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到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完成县医院“三室”建设,加强县中医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网络。巩固深化“3+2+1”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落实好面向贫困户子女免费定向培养全科医生政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原则,扩大保障覆盖范围,“五险”参保全覆盖,健全五保、低保、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一中心三区域”敬老院服务水平,全县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新建12个农村幸福院,建立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快贫困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实现移动信号、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推进农村文明进程。(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局、县联通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建立“三级书记”抓脱贫的工作机制。一是县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第一指挥,县长任总指挥,相关县级领导任副总指挥,各单位、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项目推进、督导巡查、考核验收4个组,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是镇成立脱贫攻坚团,由镇党委书记任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长为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并实行书记、镇长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述职报告的制度,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村支书是各村脱贫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发动和组织带领贫困群众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四是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加强县级统筹。对精准贫困村,按照“四包四定”的要求,全县上下齐心,统筹推进。县镇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沙盘和挂图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到村到户,确保啃下“硬骨头”。紧盯目标节点,算好时间账、任务账、进度账,全力抓好落实;对其他非贫困村,以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统筹整合部门包村干部和镇干部队伍,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组,做好脱贫规划,依托各类资金资源,按期完成年度脱贫人口脱贫出列。同时,解决返贫人口稳定脱贫问题,做到贫困人口一个不少的脱贫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集中攻坚、定点消除”的目标,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将90%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80%以上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县财政本级收入拿出10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以后逐年增加投入;新增财力重点投向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二是加大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各部门围绕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基础改善来申报争取项目,将争取的各类资金予以整合,重点投向贫困村、贫困户,保证资金投入。三是加大社会扶贫投入力度。增强与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10个联县扶贫部门和市级7个帮扶单位衔接沟通力度,争取更多支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定村、定户资助扶贫,营造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大扶贫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对侵占、挪用、滞留、挥霍扶贫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扶贫资金的实际使用效果,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脱贫攻坚。

(三)严格督查考核。健全督查巡查机制,重点督查镇村、部门脱贫攻坚精力是否集中、政策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到位、措施是否精准、效果是否明显。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内容不精准、工作措施不到位、贻误工作的人和事,严肃追责。加大脱贫攻坚考核力度,增加脱贫攻坚考核权重,将脱贫攻坚实绩作为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褒奖,完不成任务的镇、单位“一票否决”;对考核合格的驻村队员,按照乡镇津贴每月200元的标准奖励;将村干部报酬的40%作为扶贫绩效考核工资,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年底一次予以发放。对脱贫示范村、示范户进行表彰奖励。

(四)做好结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上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挂联领导、包抓单位、驻村队员、“第一书记”、镇村组织、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局面。一是建立县级领导联镇包村包户制度,1个镇1名县级领导联系,1个贫困村1名县级领导包抓,并帮扶4户贫困户。二是建立贫困村帮扶制度,每个县级部门帮扶1个贫困村,部门和各镇选派2-3名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蹲点帮扶;1名帮扶部门领导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帮扶部门干部、镇干部和村干部分别帮扶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按照“不脱贫、不脱钩”原则,做到“帮困不漏户、户户见干部”。

(五)深入宣传发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镇村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脱贫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具体举措,让各级各部门和干部明确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教育引导贫困对象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观念,克服“争着要补助、躺着当低保”的“等、靠、要”思想,依靠辛勤劳动摆脱贫困。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教训,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表彰在脱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有为”的扶贫参与机制,激发政府推动力、市场牵引力、社会帮扶力、扶贫对象源动力和基层组织战斗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附件:1. 宁陕县贫困人口贫困类别汇总表

2. 宁陕县贫困发生率汇总表

3. 宁陕县贫困发生率统计表(贫困村)

4. 宁陕县贫困发生率统计表(非贫困村)

5. 宁陕县2016-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计划汇总表

6. 宁陕县2016-2018年贫困村脱贫任务表

7. 宁陕县2016-2018年脱贫任务计划表(贫困村)

8. 宁陕县2016-2018年脱贫任务计划表(非贫困村)

9. 宁陕县县级领导脱贫攻坚联镇名单

10.宁陕县县级领导2016年包抓脱贫村名单

11. 宁陕县县级领导2017年包抓脱贫村名单

12. 宁陕县县级领导2018年包抓脱贫村名单

13. 宁陕县县直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