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安康消费市场的影响,提升市民消费意愿,活跃消费市场氛围,市政府决定向全市居民和外地在安康人员发放第二期600万元电子消费券。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总结第一期发放工作,增加核销行业,优化调整发放规则,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时间

第二期消费券发放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30至5月26日23时59分59秒,领完即止。

消费券发放和使用市、县区统一启动,统一规则,统一宣传。

  二、投放对象

所有在安康人员(包括外地来安康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全市通用。

  三、投放平台

  支付宝App

四、消费券组成

第二期消费券共计600万元,为餐饮、住宿、A级景区、文化娱乐业及市供销系统安康地方特色产品专营店通用券。采取通用券包模式,券包含50元和15元各1张券,分别满200元、满58元可用。

五、领取方式

消费券在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春夏焕新·携手安康消费季”活动页面申领,饿了么用户也可通饿了么首页领券链接,跳转到支付宝领券(券的使用规则不变,饿了么线上仍不能核销)。每期活动每人最多可抽取一次。领券原则为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市民也可在“春夏焕新·携手安康消费季”页面关注后续抢券时间和攻略。

六、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者领券后,自领券之日起有效期7天。未核销完的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纳入下一个周期发放。

七、商户参与要求

安康市域内餐饮、住宿、A级景区,文化娱乐业和供销系统安康地方特色产品专卖店可参与活动。其中文化娱乐业和旅行社由市文旅广电局核对提供可核销商户白名单,供销系统安康地方特色产品专卖店由市供销社核对提供可核销商户白名单。

后期活动将全面按照白名单制度运行,所有参与核销的住宿、餐饮企业均需通过县区经贸局报名提供(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住宿、餐饮商家委托饿了么平台),星级酒店、A级景区和旅行社、文娱类参与核销商家均需通过市文旅广电局报名提供。原通过支付宝圈选或网上自助报名的商家本期仍可参与核销,但需联系各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填报白名单(各县区、各行业参与商户白名单报送渠道和联系方式附后)。

由支付宝将白名单导入后台确保商家参与活动,每期消费券发放前保留增加商户的机会,确保活动持续开展。待白名单完善后,后期核销商家将全部以白名单为准,原支付宝自动圈选商户未通过白名单报名的,将不能再参与消费券核销。

所有纳入白名单的商家将通过市商务网站和相关媒体对外公布,本期活动印制了统一的活动海报和《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书》,各参与商家可联系辖区经贸局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名领取(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住宿、餐饮商家可联系饿了么报名领取),要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活动海报,并签署承诺书(也可登录安康市商务局网站http://shw.ankang.gov.cn/或关注“安康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张贴)。各商家要积极引导消费者扫码领,主动提醒消费者参与活动。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户,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咨询热线:12345

 

◆◆◆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各参与商户、经营场所要严格遵守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户,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如涉及违规经营,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并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核销电子消费券资格。

2.电子消费券用支付宝线下结算时可与商户优惠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4.各商户要加大对本地产品的支持力度,建议餐饮企业优先选择本地农特产品,并开展更多的促消费活动。

5.第三期电子消费券发放时间待后通知,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电子消费券投放信息,及时参与抢券活动。

 来源:安康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