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全县党员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决定在全县开展“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学习组织”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细则
    ● 参加范围:全县各镇各部门、全县所有“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用户。 
    ● 评选办法:
1.“学习之星”评选标准。每季度评选一次季度“学习之星”,年末评选一次年度“学习之星”,季度“学习之星”一年内一个人只能获评一次。季度“学习之星”和年度“学习之星”均由高到低取前20名。
2.“先进学习组织”评选标准。全年评选一次。一是注册学员数达标,其中在岗党员注册达到100%;二是学习参与率、学员活跃度、学习总积分处于领先位置;三是经常开展创新性特色活动,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四是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典型经验被宣传推广。
    ● 奖励办法:
    1.季度“学习之星”将获得:宁陕联通分公司3个月免费流量卡一张(获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联通公司办理);宁陕县新华书店赠送的100元购书卡;县内景区门票一张。(在县委宣传部领取)

    2.农村党员积分纳入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具体办法由各村自行制定)
    3.各单位可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对本单位学习排名靠前者进行奖励。
    4.年底举行表彰仪式,隆重表彰年度“学习之星”和“先进学习组织”。
   ● 相关要求:请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参加“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学习组织”评选活动,并由“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分别于4月12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下午5点前,将所管理学习组织总积分排行榜前20名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参加评选,须注明学习组织名称,逾期报送无效。
   ● 报送方式:
     联系人:孔茜     
     联系电话:6822031     
     邮箱:wenm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