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卓)宁陕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有关精神,坚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一体推进。
     该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与11个镇和相关部门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汉江水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纳入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重大问题,抓住重点企业、关键环节,严格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进一步筑牢环保防线。先后印发《宁陕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宁陕县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近年来,宁陕生态环保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创建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2个、市级生态镇8个,全县11个镇均为市级以上生态镇;创建省级生态村2个、市级生态村21个,市级绿色企业1个。下一步,该县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突出抓好秦岭生态保护、汉江水质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让宁陕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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