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李兵 记者 向博)日前,宁陕县决定对全县扶贫领域存在的作风问题和扫黑除恶行动开展“机动式”巡察。
     扶贫领域巡察的重点为对中、省、市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专项审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发现和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县级交办、批转的扶贫领域信访件、群众诉求、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退耕还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产业互助资金、产业奖补资金、低保、五保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回扣等问题;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在扶贫项目招投标、验收、监理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行贿受贿问题,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组织协调不力、偷工减料、质量低下问题,在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群众利益等问题;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违反廉洁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他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巡察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为期一个月。巡察分四个巡查组,巡察方式包括信息发布、座谈交流、问卷调查、走访入户、查阅资料、报告情况、反馈巡察意见、落实巡察整改等8种。对被巡察出来有问题的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委巡察办,问题线索承办单位3个月内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报县委巡察办。该县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工作,及时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和支持。专项巡察组要做到巡察监督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发现问题线索“见人、见事、见物”,提高真实性、提升精准度。主动同相关部门对接,了解情况、把握政策标准或提请协助,共同分析查找问题。同时,各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集中时间精力,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阻挠巡察组开展工作,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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