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海波 河源
巡察中,县经贸局某副局长被发现公款报销私车费用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某局巡察评测中,班子“好”格次占比极低,被组织部研判后调整班子成员;某镇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停留于口头被要求“再整改”,并被通报……
这是宁陕县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要求,2017年巡察工作的成果。自县级巡察开展以来,该县通过建立“三张清单、三管齐下、三个关键、三项考核”机制,破解县级巡察“人熟不深巡、重巡轻整改、合力不聚焦、处罚不到人”四道难题,创新基层巡察机制,实现巡察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宁陕的政治环境呈现出“绿水青山”的好生态。
“三张清单”汇聚部门合力
“组织不协调,部门不配合,合力不聚焦。”往往是县级巡察工作遇到的第一座大山,制约着巡察工作的开展与效果。“上下同欲者胜”,为破解难题,宁陕县建立“三张清单”,破解部门合力不聚焦难题。
“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该县建立县委组织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县委组织,推进巡察工作职责落实,出台了《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制度,确保了宁陕县巡察工作责任落实不悬空。
该县建立部门协作巡察监督责任清单,制定《相关部门协作巡察监督制度》,细化相关部门协作巡察工作具体职责,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推进部门联动,有效地保障了巡察工作效率。在2017年的巡察中,针对河道采砂问题,提出综合整治建议后,县农水科技局、公安局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取缔6处无证砂石厂,办理河道违法采砂案件8起。
该县建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监督责任清单,印发《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列出配合、整改、巩固等5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压实各级党组织承担的巡察职责、具体任务,推动县镇党组织由被动式接受巡察监督转向主动参与巡察监督。
“三张清单”形成各部门、巡察机构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同向发力,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宣传、信息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织密巡察监督网,推动各部门由被动接受巡察转向主动担责、履责、尽责,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管齐下”增强巡察力度
“县城圈子小,巡察的对象可能是以前的同事朋友,十分得罪人,以往巡察组都是临时抽人,队伍也缺乏衔接性,所以影响巡察效果。”宁陕县委巡查办主任俞昌勤说。
巡察工作最忌“不严格”“不深巡”,在巡察组面前的不仅是工作圈子的熟人往来,还有队伍缺乏延续性、衔接性,巡察人员权责利不统一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该县坚持“三管齐下”,选优配强巡察组,实行巡察人员单列考核,实行巡察业务绩效考评。
针对县级巡察人员无编难选的现状,该县建立完善、配套的巡察人员抽选、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宁陕县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分批次、有计划选派科级后备干部、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等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一年。选派巡察干部年度考评、评优评摸与原单位剥离,依据《巡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由县纪委、巡察办对巡察干部实行单列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县委组织部。对巡察组工作业绩,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考核,考核结果同干部年度单考、福利待遇、提拔使用等挂钩。
据悉,2年来参与巡察的干部,2名纪检组长到部门任局长、2人转任重要岗位、1名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2017年被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巡察组,9名干部兑现纪委监委干部办案补贴,和纪委监委干部同标准兑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2名干部年度考核被推荐为“优秀”。
“三个关键”拔除问题病灶
医生治疗“病症”的关键在于寻找病根,治标同时治本,而巡察工作更在于抓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惩处震慑”这“三个关键”,形成整改情况督查、监督、评价、追责机制,彻底拔除问题“病灶”,形成“抗体”,加强“免疫力”。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宁陕县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绩效考核、巡察干部年度考核的核心内容,规定巡察发现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巡察情况报告等下线指标,制定《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管理处置办法(暂行)》等系列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环节流程、成果运用和工作纪律,确保巡察规范有序,能发现问题线索,成果客观真实。
发现问题,不仅仅是一查了之,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该县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过程进行督查和滚动式督办,追索结果,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没见底不放过、人员没问责不放过、漏洞没堵塞不放过,直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把整改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人员问责到位、制度建立到位,纠建并举。
除了及时发现问题和彻底解决问题,县级巡察也成为一剂强效的疫苗,彻底让问题不再滋生。该县将惩处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增压器,对移交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条核实,记录在案,确保把巡察移交的违规违纪问题查出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目的。
据了解,2017年,巡察发现问题203个,已经整改到位183个,整改到位率92%,被巡察党组织共修订完善和新建制度189项,提醒、约谈党员干部185人;巡察移交线索102条,立案30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诫勉谈话49人,行政处罚35案35人。
“三项考核”严格责任落实
宁陕县坚持“三项考核”,加强巡察整改情况考评,严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追责问效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该县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并让干群进行满意度测评。整改结果在党内通报,向社会通报,接受全面监督。某局在问题整改督查中,其《巡察反馈整改方案》因整改措施不具体、责任没有到人,3次被退回。
该县严格把部门、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作为“主体责任”内容之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党组织负责人推动落实巡察工作作为年度述职述责的重要内容,进行评议。
该县把追责问效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出台《巡察工作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列出巡察“问责清单”,对线索处置不到位等27种情形予以问责。据统计,2017年,2名镇党委书记因整改不力被问责,1名镇纪委书记因线索处置不到位被问责,1名巡察干部被退回,8个单位被通报。
“三项考核”成为宁陕县推进责任落实监督的重要抓手,严考核、严问责,谁失责就打谁的“板子”,给责任主体戴上“紧箍咒”,以责任追究倒逼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巡察工作中履职尽责,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为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宁陕县巡察工作“四个三”工作法的实践,让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坤说:“下一步,将深入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职责定位,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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