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艾明甫 姚勇
“宁陕县创新深化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是对破解个案监督难题的积极探索,值得肯定。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要尽快安排,对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探索创新的做法、成效进行深度调研。”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邹俊杰,在看到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创新深化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情况的报告》后作出的批示。
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实际上就是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理的活动。不少人有疑问,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理,在过去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宁陕人大的创新到底新在哪里?带着这个问题,3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组成调研组,专程到宁陕开展调研,通过两天的调研走访座谈了解,从中找到了答案。
创新不越位 助力不添乱
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之日起,就提出要在监督上有所突破。在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县人大以审判监督为突破口,结合司法实践,于去年6月制定出台了《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临案听审办法》,从多个环节规范旁听审判活动,确保人大司法监督依法有序进行。
明确刚性原则。对参加旁听庭审的代表,明确了依法监督、依法回避、不干预裁判的三条刚性原则,保证代表临案听审依规办事,创新不越位、助力不添乱。
规范运行机制。对旁听庭审之前的工作准备、旁听庭审之中的活动组织、旁听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的有关事项都做出具体规定,保证旁听庭审全过程都有章可循。
突出监督实效。代表旁听庭审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座谈会,征集代表对已宣判案件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后以书面形式反馈县人民法院,要求县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处理,一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意见。
《办法》出台后,县法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宁陕县人民法院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职,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
代表旁听法院开庭审理活动,通常做法是法院向人大邀请,人大协调代表参与,有时则根据执法检查或法治宣传的需要开展。在这个过程中,代表是否参与旁听,主要取决于法院是否发出邀请,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宁陕人大制定的《办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年初把代表临案听审活动纳入重点监督工作,通盘考虑。在每次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时,提前确定旁听代表,明确要旁听的具体案件,实现了“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主体转换,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代表旁听案件与行使监督司法权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人大对旁听案件监督和对法院整体工作监督的有机统一。
为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宁陕人大将代表参加临案听审情况纳入代表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办法》明确规定代表必须服从统一安 排,按时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推诿和婉拒。
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代表在临案听审活动中,对法院庭审程序合法性、运用法律准确性、说理论证严密性、言行举止规范性等开展监督,都倒逼司法工作者提高素养、规范履职,重视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让代表和群众感受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共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对于我们法官来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公开公正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宁陕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在座谈时说到。
“阳光司法”监督由虚变实
宁陕人大在组织代表参加临案听审活动中,坚持向媒体公开过程,做到电视上有采访、网络上有宣传,注重全程留痕,重点环节有文书、参与庭审有档案,方便群众质疑查询,将庭审活动公开于群众目光之下、媒体镜头之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在代表临案听审工作的推动下,去年,县法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792件,结案率达97.47%,同比立案增加149件,结案增加139件,结案上升21.96%,上诉复审率下降0.58%。
宁陕人大临案听审制度的推行,使司法监督实现了三大转变。一是关口前移,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过去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主要是听法院、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情况,具体过程无法监督。实行临案听审后,有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监督实效大为加强。二是现场观摩,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以前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人大代表是间接了解法律执行情况,现在是旁听庭审,面对面了解法律执行情况,监督压力直接传递给当庭审判人员。三是一案一议,变整体监督为具体监督,有利于提升群众关心关注案件的办理质量,对公正审判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该县自建立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以来,来自各界的40余位人大代表,先后参加了盗窃蜂箱破坏贫困户发展产业案、原“合同制身份”公务员欲享受农村合疗政策行政诉讼案、企业法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典型案件,对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归纳整理28条意见、建议反馈给法检两院,并明确提出改进要求,切实让人大代表旁听监督真正见到实效。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始终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殷切期待。宁陕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探索法律监督新形式,在全市率先实行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制度,在提高监督实效、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化法治宣传、推进司法公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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