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兵 但华峰)12月13日,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获悉,宁陕县荣获“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也是我市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县。
自2014年以来,宁陕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有力抓手,致力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让良好环境成为县域发展的又一核心竞争力。
该县成立了创文指挥部,组建了创文办公室,修订《宁陕县创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和《宁陕县创文工作效能督查责任追究办法》,将创文任务细化落实到各镇各部门,与30个重点职责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创建责任。
经过不断努力,宁陕环境极大优化,城乡面貌显著变化,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化先进县、省级平安建设示范县和省级信访工作先进县等称号。
此外,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汉分公司宁陕管理所、宁陕县人民法院、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分别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 荣获称号。该县国家级文明单位也获得突破,宁陕中学、宁陕县地税局分别荣获“全国首届文明校园”和“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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