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俞昌勤 邵华鑫)近日,宁陕县委巡察组对2017年第一轮巡察和三个助力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考评。结果为: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143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129项,整改到位率90.2%;被巡察党组织问责党员干部114人,修订完善和新建制度189项;移交纪委问题线索61条,立案20案,办结12案,处分12人,诫勉谈话15人。这是宁陕县严格推行“两查一考”制度,狠抓巡察问题线索整改及处置取得的成效。
      “两查”:一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审查,差错登记。按照“谁巡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一审不过关,打回修改,再次送审不过关的,记差错登记一次。保障整改任务不漏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有明确的责任人、完成时限。二是整改过程督查,严肃问责。不定期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督查3次,下发《巡察整改督办单》15份,明确时限再整改、再落实;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要结果。2名镇党委书记因为整改不及时、1名镇纪委书记因为线索处置没到位被巡察领导小组问责。
      “一考”: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考评通报,结果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挂钩。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从协调配合、整改落实、固化成果等三方面,列出党组织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巡察整改“四个亲自”,整改方案任务落实落细、完善制度机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按规定处置并反馈等20项具体指标,量化考评。
     县委把部门党委(党组)和镇党委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之一,纳入主体责任目标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