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俞昌勤)今年以来,宁陕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常规巡察6个部门、5个镇、27个村,专项巡察11个镇40个贫困村,发现问题143个,线索98条,其中向纪委移交线索71条,已经立案18案,结12案处分12人,诫勉谈话15人;向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移交27条,给予行政处罚26案。
明确三张清单,建立巡察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清单。明确巡察领导小组12条职责,精心谋划、部署、推动巡察工作;二是建立部门协作巡察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相关部门协调协作、专业支持、抓好巡察成果运用等方面的职责,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巡察工作效率。三是被巡察党组织接受巡察监督责任清单。列出支持配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固化巡察成果等5个方面15条具体职责,约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巡察监督责任。
突出“三个重点”,扭住发现问题线索核心。一是盯住目标有任务,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出台《宁陕县委巡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宁陕县委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夯实责任,把巡察人员工作表现和福利待遇、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二是成果运用有途径,确保问题线索得到解决。制定《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管理处置办法(暂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明确成果运用的实现途径、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三是环节落实有步骤,确保巡察依规有序。巡察准备阶段,按照《巡察信息沟通制度》规定,收集被巡察单位的廉政风险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带着问题进驻。进驻巡察阶段,依据《巡察工作流程》《巡察组考勤制度》、《巡察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环节步骤依次开展工作。反馈整改阶段,按照《巡察反馈工作制度》《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反馈问题清单、移交线索清单。
抓牢四个检查,实现巡察成果转化。一是整改措施审查。对17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审查,任务漏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责任没明确的不得实施。二是整改过程督查。到被巡察单位督查3次,下发《巡察整改督办单》15份,限时再整改、再落实。三是整改情况评查。三是整改情况评查。9月中旬,依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对11个镇三个助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通报。2个镇评价为合格等次(得分低于90),1个镇评价为不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四是整改效果检查。对2016年巡察的7个单位进行回访督查,被巡察单位制定116条整改措施,完善制度70项,谈话提醒干部谈话提醒10人。
坚持三不放过,强化考评问责。一是巡察没发现问题不放过。没有发现问题的巡察组,直接考评为一般等次,全县通报批评,巡察组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二是线索处置不到位不放过。纪委常委联镇(派驻纪检组),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条督查,做到件件有结果。三是整改没落实不放过。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试行)》,评价结果通报全县,分值按一定权重计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总分值中。对巡察整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2名镇党委书记、4名镇党委副书记进行问责,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1名镇纪委书记进行问责追责。同时,把巡察结果作为作为对部门班子研判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