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魏传新 王培旭)近日,宁陕县制定印发了《宁陕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夯实基层办信责任,规范了实名举报工作程序,加大了对实名举报人保护力度,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划分每个工作环节,夯实信访办理责任。《办法》共八章十七条,分别对实名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督办、追责、保密、保护等工作环节进行了详细划分,明确每个环节是什么、要干什么、怎么干,夯实办信责任。实行红黄牌督办制度,对违规违纪办信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及时反馈接办情况,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实行“谁受理、谁回复”,及时将受理实名举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建议举报人向有关机关反映。实行“谁办理、谁反馈”,采取当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核查结果和处理情况。通过规范反馈答复,及时告知举报办理情况,减少举报人猜疑,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办法》要求对实名举报材料,一律列入密件管理,明确实名举报内容知悉范围,严禁将举报材料和有关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实行“谁办理、谁回访”,不定期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及时了解掌握实名举报人是否遭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情况。实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