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16日12时至7月17日12时,我县已有城关镇、江口回族镇、太山庙镇、龙王镇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县气象局于7月17日11时50分继续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未来6小时城关、龙王、太山庙、金川、皇冠、江口、广货街、梅子、四亩地、筒车湾、新场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17日13:00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请以上镇根据降雨情况及本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县防指。 2.各镇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全面落实落细防汛防滑各项措施,及时将危险区群众应撤早撤,妥善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保障工作。同时,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的交通管控,对受损路段要及时设立必要的路障或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安全。 3.各镇要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汛重点部位的排查、监测、预警,及时撤离危险区受威胁人员,且在险情未彻底消除前不得返回。 4.县气象局及防汛办、地灾办、水旱监测站要加密监测,及时会商研判,适时发布点对点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要各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带队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和提供技术支持;气象、农水部门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农林水局、县公路段、国网宁陕供电公司、电信宁陕分公司、移动宁陕分公司、联通宁陕分公司各派一名灾情信息报送员立即到县防汛办配合统一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工作。 5.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安排抢险撤离及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强化应急物资供应和调度;要进一步灵通信息,保持应急卫星电话 24小时畅通。各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县防汛办。 宁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