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16日02时至7月17日02时,我县已有江口回族镇、皇冠镇、新场镇、四亩地镇降雨量超过50毫米,城关镇(寨沟村、平河梁、狮子坝)1小时降雨量达 40 毫米。县气象局于 7月17日02:50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预计未来3小时筒车湾镇、城关镇、皇冠镇、金川镇、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经县防指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17日4:50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1.城关镇、四亩地镇、新场镇、江口回族镇、皇冠镇同步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其他镇根据降雨情况及本级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情况报县防指。 2.各镇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全面落实落细防汛防滑各项措施,适时果断撤离危险区群众,妥善安置撤离后群众生活。同时,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的交通管控,设立必要的路障或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人员安全。 3.各镇要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汛重点部位的排查、监测、预警,及时撤离危险区受威胁人员,且在险情未彻底消除前不得返回。 4.县气象局及防汛办、地灾办、水旱监测站要加密监测,及时会商研判,适时发布点对点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组建工作组,做好赴一线指导防汛抢险准备;县农林水局组建专家组做好赴一线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准备;担负有直接防汛任务的单位做好动员准备,防汛撤离抢险队伍及其他工作人员待命,相关区域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雨、汛、灾情。 5.县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安排抢险撤离及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等工作,强化应急物资供应和调度;要进一步灵通信息,保持应急卫星电话 24小时畅通。 宁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