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各项训练工作质效,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3人,主要承担民兵训练、预定新兵役前教育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4.曾因违反各级训练机构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刑事处罚等犯罪记录的;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申请报名、资质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考核、试讲试教、等级评定、签订协议的流程选拔确定。 (一)申请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申请报名和基层推荐方式。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2024年宁陕县民兵教练员申请表》、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立功受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人:李䶮联系电话:1531987285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成立由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政考 五、注意事项 1.参聘人员自行到现场报名登记,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避免上当受骗;
2.宁陕籍或在宁陕县常住的军地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以及基干民兵;
3.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40周岁(有部队教导队任职经历、教学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
(二)优先条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
2.担任过作战部队班长以上职务或军队教学机构组训骨干的;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师旅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4.参加师旅级以上单位比武获得名次的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的;
5.部队退役军官,具有地方培训机构任教资质、院校一线教学经历、专业技术特长的;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在相关岗位(民兵教练员/基干民兵)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三)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7.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组织军事训练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宁陕县人武部军事科
1.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民兵新入队检查考核标准执行。
2.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民兵新入队检查考核标准执行。
(四)考核评级
1.考核时间:6月23日至7月2日
2.考核地点:安康市民兵训练基地
3.考官组织:安康军分区民兵军事教练员队伍考评组
4.评级要求:教练员通过考核任聘,根据专长任教和组训能力进行等级制评定。通常按照初级、中级和高级评定教练员,初、中、高级教练员结构按6:3:1比例编配。①初级教练员应胜任不少于2个共同基础课目、1个专业类课目的教学任务;②中级教练员应胜任不少于2个共同基础类课目、2个专业类课目的教学任务,或新兴领域同类专业不少于2个专业课目的教学任务;③高级教练员应胜任不少于3个共同基础类课目、2个专业类课目的教学任务(含掌握不少于1种模拟或VR技术等教学手段),具备独立组织不少于1个任务行动类课目的能力,或新兴领域同类专业不少于3个课目的教学任务(含掌握不少于1种模拟或VR技术等教学手段)。共同基础、专业和任务行动“四会”教学考核评定按百分制评定,需达到优秀以上成绩。共同科目、专业科目、任务行动类科目在申请报名现场选择。
四、人员待遇
1.符合条件且通过上级考核的教练员,依据初级、中级、高级相对应的补助标准(300元/天、400元/天、500元/天),按训练期间(民兵训练每年4-7月份;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每年3月上旬、9月上旬)实际授课课时结算。
2.教练员在组训施教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兵训练、预定新兵役前教育由县(区)人武部购买。
2.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参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联络不上所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宁陕县人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