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议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的公告
宁陕县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退役军人及广大群众朋友们:
宪法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全县2024年度民兵编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加强全县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倡议全县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一、民兵的基本义务
积极参加国家建设,忠实履行国防义务,服从军事机关和民兵组织的领导管理,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刻苦训练,按照要求参加政府和军事机关组织的集合点验、军事训练、演练演习等活动,随时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稳定、动员支前等任务。
二、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18周岁至45周岁男性公民,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至45岁周岁以上。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三、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新入队民兵和参训民兵免费参加体检。
(二)发放训练补助。按上级统一标准,为参加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贴每人每天200元,训练期间免费保障食宿,并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补助。
(三)争先表彰奖励。民兵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本地区的军事机关给予奖励。
(四)配发制式服装。在参训、执行任务期间,配发新式作训服,训练和任务完成后收回统一管理。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五、报名事项
全县符合条件公民(户籍或者工作地为宁陕)有参加民兵组织意愿的,可联系经常居住地的镇武装部电话报名,经常居住地为城关镇的可联系县人武部或者城关镇武装部报名。
望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宁陕民兵,为助力宁陕发展贡献力量!
报名热线
宁陕县人武部:15319872859
城关镇武装部:13700250661
江口回族镇武装部:18992515133
筒车湾镇武装部:18809151890
梅子镇武装部:14729263710
广货街镇武装部:13700259117
金川镇武装部:18292559662
太山庙镇武装部:18740753010
龙王镇武装部:18691595977
四亩地镇武装部:15332660726
皇冠镇武装部:15291545597
新场镇武装部:15009158150
投诉监督电话:15319872859
全县符合条件公民(户籍或者工作地为宁陕均可)有参加民兵组织意愿的,可联系经常居住地的各镇武装部电话报名,经常居住地为城关镇的可联系县人武部或者城关镇武装部报名,有任何问题都可拨打投诉监督电话15319872859。
宁陕县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