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关于严肃查处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为认真落实宁陕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全县党员干部(含退休干部)及其家属一律不得违规乱搭乱建,不得“耍特权”,否则严肃处理。

二、全县党员干部(含退休干部)要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坚决服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率先垂范、主动带头拆除违章建筑,限期未拆除或拒不拆除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各单位要带头拆除本单位的违章建筑,限期未拆除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四、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夯实整治责任,亲自部署、亲自上门、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主动靠前集中攻坚,对不重视、进展慢、未完成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各牵头单位对整改责任主体涉及公职人员的,要靠前督战,压实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要移交执纪监督工作组严肃查处。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责任,对执法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要牵头抓总,强化明察暗访,对疑难问题及时研判,及时答复。对发现的各镇各部门失职失责行为以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隐瞒不报的从严查处。

八、各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整治工作中凡是唱反调、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九、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法规法律规定履行审批权,因违规审批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党员干部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增强维护良好人居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职能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法,对乱搭乱建行为零容忍,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果断的行动拆除违规建筑。执纪监督工作组要动真碰硬,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