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持续增大,在已发生的涉及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中 80%未佩戴安全头盔。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宁陕公安交警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请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并系好安全扣,自觉摒弃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陋习,不闯红灯,不乱停放车辆,自觉践行车让人、人守规,坚持做到“礼让斑马线”。
二、争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带头践行“戴头盔”行动, 时时劝导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及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争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企业等重点行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惩戒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佩戴符合CCC认证的头盔才安全!骑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浅色安全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五、宁陕公安交警将恪尽职守、严格履职,依法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向社会曝光。同时对公职人员、党员违法人员将抄送当事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安全连着你我他,道路畅通靠大家!细节关乎安全, 人生没有返程!珍视生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