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责任,及时解决客商投资落地、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更优、项目建设更快、亲商助企更好,特制定本制度。

1.融合县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办公室,组建县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班办”),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县专班办主任。

2.县专班办通过媒体公示、微信二维码、信函等方式向全县所有商企(包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关联企业)发出《宁陕县商企(项目建设)需求表》,全县各商企根据需要可随时填写,并提交有关镇或行业部门及县专班办。

3.县长原则上每周三开展“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副县长和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周至少1天时间围绕项目建设(包括招商项目、谋划项目)和商企需求及反映的困难问题主动开展“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

4.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一周内研究解决或明确解决措施、责任和时限,并同步组织推进落实到位。不能解决的,及时填写需解决问题清单报县专班办,由县专班办负责研判后交分管副县长研究解决;分管副县长解决不了的,由县专班办负责收集汇总交县长解决。

5.县经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飞地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重点行业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商企和项目建设问题的梳理研判汇总,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协调解决,需统筹其他部门解决的报县专班办,确保提交问题精准、建议具体、措施有效 、责任明确。

6.每周五上午12:00前,各镇、各部门负责将需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和本周“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县专班办。各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收集包抓领导在包抓项目、包抓企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经各包抓领导签字后,报县专班办。县长、副县长“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由县政府办各分口政务人员收集汇总报县专班办。

7.县专班办每周收集汇总各层级问题清单,由常务副县长或委托县专班办主任组织召开碰头会,研判问题交办工作,每周一上午12:00前分层级向责任人发问题交办单。

8.县长确定事项由相关分管副县长和县专班办负责跟踪、推进落实;副县长确定事项由各副县长本人和县政府办各分口政务人员负责跟踪、推进落实;县专班办交办工作由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县专班办根据问题解决情况和时限要求,对即将逾期的发《提醒函》、已逾期的发《督办函》,督促承办责任人限期完成,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确定该事项的县长、副县长。

9.县专班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专项督查,每月通报1次。对无客观原因未完成任务的或有客观原因未完成却不提前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由分管副县长对承办责任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落实的,全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副县长不带头落实本制度,不及时督导分管部门、相关镇完成“亲商助企抓项目”工作任务的,由县长提示提醒督促落实到位。

10.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完成县专班办交办任务,督导落实既定事项,多到商企或项目建设一线,听取诉求或意见建议,及时掌握情况,精准发现梗阻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克难攻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