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的安葬理念,持续美化乡村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市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宁陕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以及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水源保护地500米或可视范围内建造坟墓。 二、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建造“活人墓”。 三、严禁任何人利用水泥、砖块、石材、钢筋混凝土等建材固化硬化改造老坟墓,建造“硬化大墓”“豪华墓”新坟墓。 四、严禁任何人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用于存放自家先人或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 五、严禁任何人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散埋乱葬,或以买卖、转让、承包等形式违法违规获得土地,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墓地。 六、对上述区域内排查出的“活人墓”,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拆除;对排查出的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等违规违建坟墓,按照“一迁、二改、三植绿”的方法进行整治(对需要迁移的违规坟墓应迁移至殡葬服务设施等合法区域,可以整改的先“改”再“植绿”)。对查找不到所有人的坟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按无主坟墓由当地镇、村(社区)负责整改或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通过整治,就地改造的违规坟墓,骨灰安葬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双穴不超过1㎡,遗体安葬单穴占地不超过4㎡,双穴不超过6㎡,墓碑以卧碑为主,碑面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大于30度,颜色为灰黑色,长宽不超过80cm,厚度不超过10cm;墓基与墓碑长宽相一致,高度不超过10cm,墓基以外全部植绿;通过植绿方式整改的老旧坟墓,需栽种常绿乔木,确保树与树之间林荫成墙,真正达到“见树不见墓”的效果。 七、党员干部、两代一委、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修建的违规坟墓,要带头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对存在违规私建坟墓非法占用林地、破坏土地及林业等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以及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或侮辱、殴打相关工作人员行为的,由公安局牵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督举报电话:0915-6822780 特此通告。 宁陕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陕县民政局代章)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