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落实《宁陕县重点区域违规坟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顺利推动我县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和豪华墓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禁修建“活人墓”,对于发现的一律拆除。

二、严禁利用水泥、砖块、石材、钢筋混凝土等建材固化硬化改造老坟墓,修建豪华墓、硬化大墓,骨灰安葬单穴或双穴占地不超过1㎡,遗体安葬单穴占地不超过4㎡,双穴不超过6㎡,墓碑以卧碑为主,长宽不超过80cm,厚度不超过10cm。

三、严禁在“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安葬(“三沿”即铁路、公路、河道沿线;“五区”即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城市规划区和工农业开发区),豪华安葬,乱埋乱葬。

四、严禁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用于存放自家逝者骨灰和遗骨的类似住宅造型的建筑。

五、严禁违法土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去世后,除国家法规另行规定之外,一律实行火葬。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等,引导文明乡风。

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和配合,如有涉及“活人墓”等行为的,应带头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相关当事人将移交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全县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贯彻殡葬法律法规,扛起违规坟墓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政治责任,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全县

纪检监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年对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和豪华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欺上瞒下、不认真落实殡葬管理各项政策和规定的,首先追究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纪律责任。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