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田鑫带队来宁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爱军,县委常委、副县长贺海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康礼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