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报,3月9日宁陕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极易燃,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秦岭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宁陕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重点林区实施封山禁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封山禁火时间:从3月9日18 :00时-3月14日24:00时。
二、封山禁火范围:县域内所有山场、林地。
三、封山期限内,除公务、救护、抢险等必要人员外,无关人员请勿进入林区。进山人员和车辆应当接受严格检查并扫防火码登记,服从监督管理。
四、封山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一)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烧荒、烧田基、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四)严禁私自进山野营、吸烟、烤火、烧烤、祭祀等活动;
(五)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 破等涉火涉电作业;
(六)严禁从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各镇、村应当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树立醒目的禁火令、防火码、防火标志,设立防火检查站,派专人上岗值守。
六、各镇要按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落实林区火源管控措施,加强老弱幼儿等重点群体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七、封山禁火期间,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对抗、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宁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