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展示当代宁陕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全县广大青年全面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全国生态经济强县、建成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为谱写新时代宁陕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宁陕县“十佳青年”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寻找推荐阶段 (2月23日-3月15日)

审核初评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集中公示阶段(3月26日-4月4日)

集中表彰阶段(5月4日前后)

二、推荐范围

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宁陕户籍或在宁陕定居(工作)两年以上的非宁陕户籍,侧重于各行各业的基层一线青年(事迹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界限,原则上不超过5岁)。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

2.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2019年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或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推动重大项目或工程建设、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的。

4.勇于投身宁陕改革发展伟大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重要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乡村振兴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的个人。

5.在青年群体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

6.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可申报参与评选:存在犯罪记录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的;经营的企业或者组织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等。

四、申报提示

参选人员要认真填写《宁陕县“十佳青年”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精心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2),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简介一式两份报团县委办公室,并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团县委邮箱。

五、联系方式

单位:共青团宁陕县委

联系人:唐政、靳玉剑

电 话:0915-6822331

电子邮箱:2127880631@qq.com

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文化大厦11楼团县委办公室

邮编:711600

附件下载:宁陕县“十佳青年”人选申报表(提取码: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