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骥 通讯员 陈海侠

“过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多少集体资金、资金使用情况咋样、有多少固定资产,我们都不晓得。现在,村里定期向村民公告,大家也就知道得清清楚楚了。”10月12日,在宁陕县金川镇小川村村委会门前,村民王光明指着村情公开栏说。

宁陕县纪委监委敏锐判断,之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的固定资产、资金可能会成为廉洁风险的重点领域。2022年,宁陕县纪委监委建立“机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的“室组镇”联动监督机制,实行“委领导干部+室组镇+业务人员”的联合检查模式,按照《宁陕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工作责任清单》要求,督促各责任主体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精准监督,通过每月工作互通、季度汇总通报、年底联席会议点评,推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宁陕县推行“立体”常态监督机制,破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难题的一个缩影。

“一单在手,监督不难。监督清单让监督变得更精准、更聚焦、更有章可循。同时,监督清单也是提示器,时刻提醒、督促我们,着力抓平时、重日常。”宁陕县城关镇纪委书记王黎说。

从2021年5月开始,宁陕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4个职能部门,通过查财务管理现状、查财政资金用处、查财务公开情况等“六查”,实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全覆盖,盘点全县68个村3个农村社区有集体土地资源约295万亩、集体固定资产2.21亿元、货币资金2.3亿元、长期投资1252万元、短期投资4240万元;与此同时,反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51个,督促补签经济合同16份。宁陕县纪委监委向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新场镇等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开展财务检查和业务指导等相关建议11条。

宁陕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合作社自我监督、村监委会同级监督、镇纪委专责监督、县级部门职能监督、县纪委监委监督再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确定8个监督责任主体,列出34项监督清单,以清单统揽监督任务,各监督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单自查或逐项检查,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送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可督促、可检验、可评判的监督责任闭环机制。

“责令你镇督促安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限期收回投资收益,并立即对镇内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和规范化管理……”8月26日,宁陕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针对在梅子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

通过部门移交线索,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反馈线索,宁陕县纪委监委累计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问题线索32件。

据统计,2019年至2022年8月,宁陕县7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收益1063.5万余元,惠及农户1.6万余户,其中6080户脱贫户户均收益1300元。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https://esb.sxdaily.com.cn/pad/content/202211/01/content_796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