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4月8日上午,一脸愁容的赵某走进筒车湾派出所,在民警的招呼坐下后,赵某就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包裹着东西的塑料袋说道“我的钱不见了,不知道被谁给取走了……”,说着还流下了泪水。
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抚赵某的情绪,一边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据赵某告知,自己丢失的钱是国家每月补给他的养老费,卡里共计1580元,其中的1500元被人取走了。由于脚腿残疾,子女不在身边,这些钱都是自己的生活费,“现在钱不见了,这以后怎么生活呀。”
民警看了赵某的存折后发现,存折和卡是当天补办的,存折上显示的最近两次取款记录分别是2017年3月17日取出1500元整以及2017年4月8日取出80元整。“只有女儿在2016年12月时用他的卡取过一次钱。”老人回忆到。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老人的女儿,但赵某告诉民警,从2016年12月底,她取过一次钱后,将卡和存折交给老人,便离开宁陕县,再也没有回来过,更没有在2017年3月17日取过钱。
在询问无果后,民警又赶往老人办卡的银行进行调查,得知1500元是在洛南县某信用社被取出的。因老人的女儿赵某在商洛市待过,民警又再次致电赵某,从赵某处民警获悉,赵某在洛南谈有一个男朋友王某,且赵某称与王某相识两年,并担保王某的人品绝对没问题。
民警又致电王某,向王某核实此事,王某称并不知晓此事。民警耐心的对王某讲明事情经过,并以案说法,以事说情,王某表示再好好想一下。5小时后,民警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承认自己由于拿错卡了,将老人的1500元钱取走,并通过民警,将错取的1500元钱还给了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