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兵)6月18日,宁陕县政府印发《宁陕县支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三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每年拿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康养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包括30条支持措施,在旅游品牌创建方面,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补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命名的“产业+旅游”示范基地(点)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支持旅游项目的投资,对新建精品民宿项目,按当年社会资本实际投资总额(按工程结算票据)超过10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5%、3%、2%的投资奖补,另给予10%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持;对新建具备健康养老等康养功能的旅游项目,按当年社会资本实际投资总额(按工程结算票据)在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5%、3%、2%的投资奖补,另给予10%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持。
在旅游业态扶持方面,对建成且经过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文旅项目,每个项目按照国家级30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建、改建且建成运营的县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床位及当年接待研学团队达到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加盟的全国知名品牌连锁酒店,开业运营后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在旅游客源组织和旅游专线营运方面,对组织旅游团队、研学团队到宁陕开展乡村旅游或游览收费景区达到时间标准的,根据人次标准每月根据实际人数兑现奖励。同一市场主体年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不包括市级奖励资金)。对在安康、汉中、西安等地区开通的旅游直通车,能直达景区且持续运营正常,按往返14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以上给予每条线路每年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奖补。
在旅游行业发展方面,在宁陕新注册的旅行社,经营1年以上且达到《安康市鼓励旅行社组织旅行团体在安旅游奖励办法》标准的,除享受市级奖励外,另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在本县注册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旅游景区、精品民宿、乡村酒店、农家乐、研学基地等销售体系,每年销售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给予电商企业1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在旅游招商引资方面,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市场主体投资民宿村、民宿集群(5家以上)、单体民宿项目,投资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经费奖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经费奖补,个人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
文章来源:安康日报http://sjk.akxw.cn/epaper/read.do?m=i&iid=1576&eid=11371&sid=7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