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记者 黎丰艳)4月21日至22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带领全体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到皇冠镇、城关镇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委常委、副县长贺海宁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皇冠镇川金丝猴科普教育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秦岭科苑,城关镇悠然山景区、东洋石业、县城污水处理厂、山外山石业,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现场就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和省长调研检查问题中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转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4月22日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县发改局(县秦岭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县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城关镇、皇冠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牢记“国之大者”,通过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践行好“国之大者”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两山论”,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重点领域、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推动宁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全体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城关镇、皇冠镇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执法检查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