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开展“最美宁陕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最美宁陕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为动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推动美丽富裕新宁陕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最美宁陕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田 静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宣传部长
副主任:孙 坤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丁 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党组书记
李忠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基层办主任
谭海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通讯组长
朱文波 县文明办主任
石功赋 县教体局局长
黄国庆 县扶贫局局长
肖 军 县经贸局局长
余永军 县人社局局长
卢益建 县文广局局长
熊 炜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向东梅 县妇联主席
李钐林 团县委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奖项设置
共评选表彰“最美宁陕人”10名左右。
四、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体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在推动美丽富裕新宁陕建设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劳动模范。
2.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在连心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连心干部。
3.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产业特色明显,在实现个人脱贫致富的同时,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发展产业项目,实现共同致富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4.创业精神可佳,创业经历感人,自主创办中小型、微型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具有较好社会影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提供就业岗位做出积极贡献的创业带头人。
5.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志愿者。
6.致力于地方文化传承、保护、创作、表演、传播,在传播主流文化和文化推广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文化传承人。
7.夫妻恩爱、孝亲敬老、教子有方、邻里和睦、勤俭持家、热心公益、事迹感人、群众认可、优秀上进的最美家庭。
8.孝老爱亲、勤奋好学、自强自立、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的优秀少年儿童。
五、评选方法及步骤
采取镇村推荐、行业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一)推荐审核。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评选通知,主动接受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推荐,推荐材料包括:先进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和推荐表各一式两份(均A4纸,附电子版)。推荐材料应于 2015年1月22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文明办)审核鉴定,联系人:但华峰,联系电话:15319828599。
(二)集中公示。组委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电台、政府网站、宁陕宣传网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命名表彰。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提出命名表彰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及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在“两会”期间举行隆重颁奖典礼。
六、学习宣传
1.把新闻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评选活动的浓厚氛围。
2.广泛组织“最美宁陕人”深入村镇、社区、校园、企业等城乡基层单位开展巡讲交流活动,用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生动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运用文艺形式,宣传先进人物事迹,弘扬社会新风。以“最美宁陕人”的感人事迹为题材,创作文艺作品,录制播出宣传片,用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树立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良好社会风气。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最美宁陕人”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最美宁陕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2.坚持面向基层,重在群众参与。评选表彰工作要面向基层一线,充分体现群众性,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宁陕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夯实工作基础,重在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最美宁陕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的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和发现各个方面的道德建设先进人物,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使先进人物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努力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升。
附件:《“最美宁陕人”推荐表》
宁陕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