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河南、浙江等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且部分地区出现奥密克戎感染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实现“零输入、零感染”,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明确管理措施

1.凡2021年12月24至2022年1月1日从天津市来宁返宁人员,离津已满14天的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未满14天的补足14天居家隔离;2022年1月1日以后抵宁的,立即落实14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均隔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从离开天津时算起)。   

2.凡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禹州市、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固始县、商丘市睢阳区、安阳市文峰区、滑县,上海浦东、奉贤、宝山区,浙江宁波、金华市,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的来宁返宁人员,实行“点对点”转运,落实集中隔离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算起),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直至14天满。

3.凡河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来宁返宁人员,查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健康码,抵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健康监测(计算时间同上。期间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参加聚集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要时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

4.凡国内新增的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来宁返宁人员按如下措施执行(另:凡14天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区均视为中高风险地区):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含县级的市、区、旗、街道)的来宁返宁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其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核酸检测);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含市级的区、县)来宁返宁人员,在抵宁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后,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措施(必要时可转为居家健康检测)。

5.所有被管控对象集中隔离期满后,再继续健康监测7天、2次核酸检测。

6.境外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点对点”转运的来宁返宁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7.其他所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抵宁后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自我健康检测。

二、做好自我管理

1.积极主动报备。凡本通告明确的管控范围内人员,均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就地过节,减少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含县级市、区、旗、街道)。确需前往的须在出发前、返回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旅途中落实全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注重健康管理。广大群众要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坚持规范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按规定频次做好核酸检测,及时接种疫苗加强针。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扎实摸排管控    

1.严把交通关口。各交通重点路口、汽车站、各查验点要严格排查外来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检”,落实来宁返宁人员体温检测、戴口罩、查验“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措施。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省外来宁返宁人员现场留观、采样送检。对排查出的所有需隔离人员,严格执行“点对点”闭环转运,并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2.全面摸底排查。各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321”管理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本辖区来宁返宁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各药店要做好购买“一退一止两抗”四类药物人员的管控、跟踪和及时报备;各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主动开展排查;各机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人员及家属出外情况,摸排出的结果及时报村社区。

3.及时精准管控。各村(社区)、镇对多种途径掌握的所有来宁返宁重点人员,均须第一时间按本通告规定分类实施管控措施。对除自我健康检测人员外的其他管控对象下达管控告知书、落实“五包一”责任,建立好台帐,精准管控。

四、强化社会管控

1.加强小区管理。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院、楼相关人员要主动加强对外来人员排查,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措施,发现管控对象须就地临时留观,同时立即报告村社区做好后续处理。

2.减少聚集活动。各单位、机构、组织严禁举办50人以上会议、文艺演出、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活动,须报属地镇政府审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学校、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规模、频次。

3.做好民生保障。各医疗、养老、教育等担负日常民生职责的机构,要切实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既要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又要力所能及做好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镇、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要积极帮助管控对象解决管控期间遇到的生活问题,特别是对管控对象中的老年人、儿童及特殊人群,要积极协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以后若有调整另行告之。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