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即将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24:00始,停止原医保信息系统,2021年11月5日8:00正式上线运行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医保网上经办业务逐步恢复正常。

二、停机期间暂停网上医保服务

原医保系统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疗保险(含医疗救助)费用的联网结算,暂停所有手工报销录入和支付业务,所有定点医院、药店均不能开展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三、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住院、就医购药、医保经办业务处理办法

(一)住院

1、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且在2021年10月27日24:00前出院的,在原医保系统中办理出院结算;2021年10月27日24:00至11月5日8:00期间出院的,参保患者先行个人垫付,在新平台上线后参保患者持就医发票及相关材料在就诊医院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2、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且在2021年10月27日24:00前出院的,按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结医保报销;在2021年10月28日后出院的,由个人先行垫付费用,持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大厅手工报销。

3、外省市参保人员在我县定点医院住院且在2021年10月27日24:00前出院的,在原医保系统中办理出院结算;2021年10月28日以后出院的,由个人先行垫付费用,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异地安置在我县的人员就医,由我县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系统恢复后补办结算报销手续。

4、在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由定点医院做好手工台账记录,医保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入院登记手续。

(二)门诊及药店购药

1、系统停机期间,门诊就医不能进行刷卡及门诊费用报销,定点药店购药医保不能报销结算。如必需购药的,以及涉及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费用报销的,可先由参保人自费垫付,定点医药机构做好信息记录,在新平台上线后,参保人凭有效票据在相应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报销。

2、涉及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用药需求的,建议尽可能在系统停机前进行合理购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长处方制度,尽量减少给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

(三)职工医保费征缴、医保关系转移

从2021年10月26日起暂停职工医保征缴、医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办理。缴费单位办理了缴费核定单未到税务部门完税的,以及已完税未到经办机构做实收分配的,请于10月26日前办理完结。10月27日以后对未办结的在途信息,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需做撤销业务处理,确保在10月27日原系统停机前所有在途信息清零。

(四)医保经办业务

系统停机期间,全县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医保经办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申办、审核等系统操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谅解!对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诚挚感谢!

电话咨询:6826382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