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波 通讯员 杨英 冯雪梅 文/图)6月1日,宁陕县法院办案团队到事发地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周围群众代表参加旁听,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受到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普遍好评。  
  今年4月7日,原告陈某诉到宁陕法院要求被告杨某赔偿因提供劳务时受伤损失3万余元。在送达阶段,被告杨某请求依法追加了合伙人张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6月1日,办案团队前往原告受伤地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辩论非常激烈,被告方还申请了证人到庭作证,通过双方的举证和质证、法庭询问、辩论,法庭基本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审中,考虑到双方都是亲戚,原告也确实受了伤,建议双方考虑能否调解解决纠纷,办案法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方式给双方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以缩小双方解决问题的差距,办案法官还通过释法、举例等形式,耐心地给双方作调解工作,双方由开始的情绪对立,逐渐变得心平气和。在办案法官及在场群众的劝解下,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提出了解决方案,为双方下一步妥善化解纠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双方均表示待考虑成熟后,将请求法庭再次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现场进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还向旁听群众讲解了《民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现场群众一致表示,把法庭搬到院落家门口来就是好,大家在家门口就解决了矛盾解纷,还学习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希望宁陕法院今后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现场群众纷纷给办案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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