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林业综合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基层一线)
作者:本报记者 赵侠 齐炳华 本报通讯员 谭海波 李兵
2017-1-16 中国绿色时报 2版
作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近年来,陕西省宁陕县通过颁发林权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奖补机制等措施,在推进林业综合改革与脱贫攻坚中进行了有益探索。
促进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位于秦岭南麓腹地的宁陕县,全县林地面积49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2%。其中,集体林地306.2万亩,农民人均林地50余亩。
2007年,宁陕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宁陕将全县集体林地落实到户,累计颁发1.73万本林权证,林权发证率达99%。随后,宁陕启动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流转等配套改革,先后出台《宁陕县林地流转办法》《宁陕县林权抵押贷款办法》等一系列林权流转措施。截至2016年底,宁陕县林权抵押面积3.17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337万元;全县流转林地1723宗100多万亩,总交易额超7亿元。
2015年,宁陕县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确保改革成效,宁陕出台了《宁陕县林地“三权分离”实施办法》,坚持“林地集体所有权、个人承包权不变,剥离经营权”,并颁发林地流转经营权证。林地经营权可融资、可流转、可入股,有效解决了旅游企业对林地需求与农民收益之间的矛盾。
针对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旅游开发龙头企业,宁陕县开展了“三权分离”试点工作,首批流转林地经营权2.68万亩、交易额180万元,参与流转农户67户,年户均增收7.5万元。陕西筒车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李焕明说,有了林业经营权证后,我们旅游公司就可以放心投资了,在经营生态休闲旅游产业的同时,还可以发展绿色种植产业。
宁陕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林业经营权证的颁发不仅实现了林地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了企业投资林业的信心,还有效解决了旅游开发企业的林地需求和农民收益的矛盾,林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企业发展森林休闲旅游产业,还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多项举措提升林业服务质量
如何实现从办林业向管林业的转变?
宁陕出台了《宁陕县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组建种苗繁育、造林绿化、公益林管护、经济林经营等方面的林业合作社,以及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公共性和公益性服务项目。
刘桂湘是宁陕县林业技术中心的高级工程师,以前最忙的时候,她要天天下乡为基层提供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的五六个人就算连轴转也忙不过来,钱没少花、班没少加,但工作效果却并不理想。2016年,宁陕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3家公司竞标提供林业技术服务,县林业局负责过程监督和效果测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不像以前那样忙了,可工作效果却比往年好了不少。”刘桂湘说。
宁陕县还通过搭建“互联网+”林业技术服务平台,不断扩大林业技术服务范围。
2016年9月,宁陕启动林权管理信息化工作,采用“互联网+”林权管理模式建设宁陕林权管理网络平台,实现了林权管理交易网络化、信息化,加快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步伐。
宁陕县通过鼓励和引导群众兴办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协会等多元化、多类型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强化了新型林业协会建设,为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持。目前,宁陕县兴办家庭林场12家、林业合作社130个,成立了天麻、猪苓、板栗、核桃、兰花等6个林业专业协会组织,建成了3个市级和10个县级林业产业园区。
奖补办法扶持林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