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交通秩序是展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的必然要求。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文明交通示范带头作用,特向全县干部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文明驾驶。文明驾驶,法规在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驾驶机动车要服从交警指挥、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车辆行经斑马线时主动减速,遇行人主动停车礼让;不无证驾驶、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开“特权车”、“斗气车”和无牌无证车,上车系好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二、文明出行。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文明交通意识,争当文明交通的排头兵,从自身做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关注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守护者。党员干部要带头礼让守序,共同营造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三、文明接力。文明传递,你我接力。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制止和劝导交通陋习和不文明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安全出行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文明管理。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单位院内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区域,规范管理。特别是对公务车辆驾驶员要严格管理,积极组织公务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并签署《文明交通承诺书》,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本单位交通出行安全。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的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处,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曝光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行文明路,建文明城。文明县城形象需要全县人民共同维护,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守护者。带头礼让守序,从自身做起,从教育引导好家人、影响身边的朋友做起,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宁陕县委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