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郑菲)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央4号文件)精神,宁陕县国土局把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

     衔接城市周边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合理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在11个镇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督促各镇按照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层层签订,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一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块;加强与农业部门工作配合,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结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强化各镇政府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要求各镇政府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后期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