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俞昌勤)近日,县委巡察办印发了《 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制度》、《巡察信息沟通制度》《巡察请示报告制度》《巡察档案管理制度》《巡察组考勤制度》《巡察工作纪律》等六项制度,规范巡察工作运行。《巡察问题线索移交制度》目的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工作中,规定巡察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后,应及时按照程序优先办理,在3个月内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办,由巡察办向有关巡察组通报。《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巡察组、巡察办立卷归档的材料范围和案卷分类、整理保管、借阅使用规程。《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巡察人员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保守秘密,严守廉洁纪律,禁止有损巡察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不自行其是。
     《巡察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被巡察单位整改考评办法》《巡察人员管理办法》等的共计4个办法和《巡察领导小组职责》《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办工作职责》等3项职责正在讨论修订中,旨在对巡察工作从组织依据、人员管理、工作考评、纪律作风、学习培训、资料归档等各方面进行规范,构建巡察工作的体制机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