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7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蔺学美、周康礼,副县长付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柯小伟,县民政局、县妇联主要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县人大代表,相关镇负责人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