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最新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2年1月11日对外发布的《通告(第1号)》和1月20日发布的《来宁返宁人员最新管控措施导引》中的“管控措施”进行紧急修订(除“管控措施”外其他所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仍然按《通告(第1号)执行)。修订后的管理措施如下:

一、管控措施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当日国家公布最新名单为准,另凡14天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区均也视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含县级市、区、旗、街道,下同)的来宁返宁人员“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14天(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算起,下同),第1、3、7、14天进行核酸检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含市级的区、县)的其他来宁返宁人员执行14天健康监测,第1、14天进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或最后1病例报告后的第15天至第21天内的来宁返宁人员管控措施,在上述措施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执行(集中隔离降为居家隔离,居家隔离降为健康监测)。

2.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落实14天自我健康监测。其中,西安市其他低风险地区大中专院校、寄宿制学校返乡学生持有学生证、离校返乡证明、48小时核酸证明、健康码绿码,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经中高风险区的,自驾车辆途经中高风险区但未停车外出活动的,行程卡绿码标有星号但未在风险区滞留的,本人做出书面承诺,核酸检测阴性,经属地镇核实后,可以不按中高风险区返宁人员管理。

4.旅居地确定为中高风险区,或者报告有传播风险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之前14天已来宁返宁人员,个人要主动报告,社区要排查追踪,按要求分类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5.境外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点对点”转运的来宁返宁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相关要求

1.即发文之日起,原管控人员与现管控措施有不符的按现管控措施予以调整。凡今后省市若有管控政策调整,按最新管控措施予以执行。

2.上述管控范围内的所有来宁返宁人员,均须主动第一时间向所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3.各交通路口、查验点、汽车站,各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院(楼),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学校、餐饮等重点场所,要采取多种形式随时严格排查。对多种途径排查出的上述管控范围的来宁返宁人员,均由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对除自我健康检测人员外的其他管控对象下达管控告知书、落实“五包一”责任,建立好台帐,精准管控。

 附件:2022年1月21日宁陕县来宁返宁人员管控措施导引表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