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仲频)2021年以来,宁陕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震慑的同时,把“以案促改”作为管党治党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切实抓牢抓实,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该县县委主动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及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同时,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查办情况,将“以案促改”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

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已办结的96件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问责的案件、矿产资源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共向镇、部门党委(党组)下发《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函》36份,督促其对37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制定工作方案,查找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并报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备案。

该县县委成立县“以案促改”督查组,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按照排查问题精准、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工作效果明显的标准,有计划、分层级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看查找问题是否精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并执行到位、整改过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全年共督导检查10余次,发现问题50余条,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

文章来源:安康日报http://sjk.akxw.cn/epaper/read.do?m=i&iid=1357&eid=9840&sid=6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