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通讯员 侯文革 曾宜玖)今年以来,宁陕县审计局通过健全审计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工作机制,建立驻镇审计工作组责任机制和明确基层审计机构工作职责三项机制力促完善乡镇审计管理工作,让乡镇审计管理工作不留空白。

该局立足县情实际,按照三区三所原则合力研究机构编制,在保持镇审计所体制、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健全审计专职工作人员集中工作机制。从全县11个镇审计所26名(镇审计所原有23名、审计工作组所在的城关、江口、筒车湾三个镇各增加1名审计专编)工作人员中集中15名审计专职工作人员(城关镇3名、江口2名、筒车湾2名、其余各镇1名),按三个区域开展具体审计项目工作,集中人员不再承担所在镇工作。

宁陕县审计局按照区域位置实行分组管理,建立驻镇审计工作组责任机制。即:宁陕县审计局驻城关审计工作组共5人,负责城关、龙王、太山庙三个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宁陕县审计局驻江口审计工作组共4人,负责江口、金川、广货街三个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宁陕县审计局驻筒车湾审计工作组共6人,负责筒车湾、四亩地、皇冠、新场、梅子五个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三个驻镇审计组均根据监督区域各镇的审计项目计划针对具体审计项目设立,项目所在镇审计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该项目的主审和联络员,其他镇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以县审计局的名义开展工作,所有审计文书的签发由县审计局主要领导签字后,以审计局的文件印发。

此外,宁陕县审计局严格按照按需定岗、按岗定责原则明确基层审计机构工作职责,确保审计管理规范运行。县审计局驻镇审计工作组工作职责为,负责审计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审计监督区域内有关镇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镇审计所工作人员职责为负责按照村财审计三年全覆盖的要求制定镇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开展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运管、财务收支审计;村(社区)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审计;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本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情况审计;村(社区)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各类捐赠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村(社区)及其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