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积刚)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宁陕县被确定为33个试验区之一,系全省唯一。根据安排,宁陕县承担“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3项试验任务。
《通知》要求,本轮试验区建设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坚持积极探索、创新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提实举措,坚持重点突破、配套推进,坚持先行先试、风险可控”为基本原则,着力解决集体林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为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提供实践依据。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探索实验和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2007年宁陕县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2008年10月全面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任务,率先将306万亩集体林地落实到户,2015年2月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林权抵押贷款、林地经营权流转、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创新等一系列创新突破,进一步释放了林业活力,开创了一条 “生态得保护、农民能致富”的林改新路子,2017年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评估验收,为各地深化林改工作积累了经验。宁陕县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林权改革百强县”、“首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和“首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宁陕县林业局被评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