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廖文彬)近期,陕西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及专项经费约谈会,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表彰了全省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奖个人和2017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优秀单位。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等35个单位荣获“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优秀单位” 称号,受到了陕西省司法厅的通报表扬。
     2017年陕西省司法厅从全省116个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共抽取800余份法律援助案卷和2600名受援人信息,抽调资深律师、专家学者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组成法律援助同行评估专家组,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标准》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通过查阅案件、量化打分、电话回访受援人等形式,按照百分考核标准进行了统一评查。
     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报送的8件案卷、20件案件质量评查电话回访登记表,通过评查,案卷整理规范,卷内申请、审批、指派、办理以及会见记录、代理意见、回访记录、结案报告等资料齐全,案件办理过程手续完备、办案人员准备充分,庭审记录全面详细,调查取证扎实,从电话回访结果看受援人满意度较高,在全省116个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800余份法律援助案卷中跻身优秀单位之列。这是宁陕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获得中共宁陕县委政法委员会授予的"2017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宁陕县司法局授予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彭娅莉“2017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后的又一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鞭策和鼓励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援助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