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新闻网讯(通讯员 俞昌勤 邵华鑫)为增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接受巡察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宁陕县抓牢党组织和第一责任,运用“四个落实”确保被巡察党组织主动作为,推动巡察工作落实。
     责任落实。制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把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主体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党组织承担巡察主体责任,做到集体研究、集体推动;主要负责人承担配合巡察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安排部署、巡察整改、线索处置、问责问效。
     制度落实。建章立制堵漏洞,促进工作是巡察的目的。把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采取多少条整改措施、完善建立多少项制度;整改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制度操作性强不强、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对整改满意度纳入制定层面,考核评价。
     问责落实。巡察反馈的问题,有的是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责任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用纪律的标准,抓早抓小,采取批评教育、检讨、谈话提醒、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专人负责问责过程资料、对被问责人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进行持续关注。  
     问题线索处置落实。对县纪委交办的线索和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是否认真核查清楚,按时办结,处置规范,逐条核查,走访当事人。   为确保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组建督查组滚动式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配合不力、整改进度滞后,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追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