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旁听,是根据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宁陕县人民代表临案庭审办法(实行)》安排进行的,旨在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庭审前,为了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案情,该院为每名代表发放了案情简介;庭审中,人大代表自觉遵守法庭秩序,认真观摩庭审过程,仔细聆听庭审双方的答辩内容。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大代表对庭审效果进行了座谈,代表们围绕案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人大代表一致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对法院庭审活动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体现出法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对于打造“阳光司法”、“公开司法”具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人大代表还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以案说法、多形式宣传,提高威慑力,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新建表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这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体现,也是对法院工作审判权的监督,提高了审判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今后将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为宁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