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记者 姜方平)行政效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宁陕县严格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部署,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出台《宁陕县行政效能监管八条规定》,聚焦决策部署、项目审查、立项审批、公文办理、部门审批、便民服务、解决问题、效能问责等方面对行政效能监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严格落实决策部署上,明确提出“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决定,各单位(部门)在县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15日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的具体要求;在从快项目前期审查、立项审批中,规定“加快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手续办理,对手续齐全的一般企业备案和审批,根据性质不同,对各审批责任部门明确提出‘1个’、‘3个’、‘5个’、‘7个’等工作日的办理完结时限”的刚性要求,杜绝“拖、拉、散、慢”状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为企业、群众服务质量;在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中,要求“对县政府领导批示件,承办责任单位于收文当日进入签批程序,根据文件要求规定办结期限,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文单位致函反馈情况,并承诺办结时限”的具体规定,建立高效运转、协调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在优化提升便民服务上,严格执行“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各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部门提供24小时‘不打烊’帮办代办服务,对新设立登记、新办企业涉税事项1小时内办结,印章刻制2小时内完成”的规定;在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方面,明确“各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每两周至少1次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以工作落实见作风成效,以效能监管促为民服务,让强化作风建设变成实实在在为民服务行动。

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对照“八条”具体监管规定,聚焦行政效能作风顽疾,深入查摆问题、建立台账、严抓整改,全面提升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增强为群众、企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