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融媒讯(记者 王飞)11月1日,宁陕县人民政府印发《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要实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和谐宁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力争到2027年,宁陕县实现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3.5‰。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春华】卫健局作为优化生育政策落实的重要牵头部门,我们将全力做好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制定政策落实细则,组建日常工作专班,确保符合政策生育夫妇享受到各项优惠补助。全力做好由我局牵头实施的如:符合政策生育一孩、 二孩、三孩夫妇一次性分别给予 2000 元、3000 元、5000 元的生育补助;对生育的二孩、三孩每月分别给予 600 元、1200 元蛋奶营养育儿补助直至孩子三周岁;达标建设的“母婴室”一次性给予 1-2 万元补助;达标建设的社会性托育机构一次性给予 5-8 万元补助等惠民措施落实。并不断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生育就医环境。
同时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宁陕县将在县域内幼儿园就读的宁陕户籍(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且生育子女户籍均在我县)常住家庭,除按规定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500元的生活补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课后服务,服务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
【宁陕县人社局副局长 柴寅生】为了确保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落实落地,我局将把女职工保护和产假政策的执行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把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护规定和产假执行情况纳入劳动用工年检范围,每年年初定期开展审核监督等执法检查,促进用人单位依法遵守女职工保护规定,年底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女职工保护和产检政策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的单位依法处理;开展技能培训,培育合格的从业人员,通过鼓励培训学校优先在本县内开展以月嫂、营养配餐员、母婴服务员、保育员、护理员等服务类就业技能培训,对培训人员实行“三包两免”政策,顺利结业的发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免费职业介绍提供工作岗位,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培育相适应的服务人员。
为进一步降低养育成本,宁陕县将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宁陕户籍(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且生育子女户籍均在我县)常住家庭,在县域内新购买商品房时可享受一次政府补助。其中,在县城区购买的补助5万元、在各镇中心集镇购买的补助2万元。
【宁陕县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杨娟】县总工会将围绕实施意见的落实,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让广大职工知晓政策;二是主动做好县总工会牵头政策的落实,在汽车站、医院、社区等公共场所大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加大对乡镇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三是切实履行女职工权益保障职责,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当好他们的娘家人;四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地,为全县人口优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工会力量。
在此基础上,对符合本地低保条件的宁陕户籍生育家庭依规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二孩、三孩宁陕户籍家庭依规给予临时救助,每户一年救助不少于5000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属于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对象的,依规低偿在公办养老机构托养。对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条件的困难女职工家庭给予帮扶救助。
据了解,《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将于2023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