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以下简称“7+3”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2、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3、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4、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1.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进、出站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